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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2025-10-29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090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76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深入学习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充分体现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作为主办单位,我局会同省教育厅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情况
 
  我省始终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推动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市场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四方责任”为主线,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属地领导干部分级对应包保全覆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格监管执法,建立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盯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校外供餐、校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主体以及进货查验、贮存运输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整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明厨亮灶”“6S”管理、“食品安全你我同查”等社会共治举措。实现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达标评价率三个100%;实现全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员配备考核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包保督导全覆盖,食品安全自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一)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提升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一是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出台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并上线全程电子化许可备案信息化系统,规范材料受理及现场核查,加强核查员培训考核,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是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联合省教育厅出台《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监管,将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一律调整为最高等级(D级),加大日常监管频次,重点检查产品进货查验及贮存条件,严防“三无”、不合格等问题食品流入校园周边销售。三是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联合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先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等专项行动。2024年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突出行纪衔接,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处置相关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86个。四是强化督导促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为重点,深入县乡和农村开展飞行检查、暗访检查,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检查十余次,采取“一督双查”的方式督促基层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指导全系统加强局组联动,强化行纪贯通,及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五是督促帮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梳理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分类建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出台《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点解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帮助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对于食品小摊贩,强化分类治理,联合治理。一方面,针对在政府划定区域、规定时间范围内营业的食品小摊点,依法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纳入日常监管。在学校上学、放学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进货查验、使用合格饮用水、餐用具定时清洁消毒,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督经营者按照划定区域实际经营,依法公示小摊点备案信息,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违规流动食品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对于发现的流动摊贩及时通报城市管理部门,切实防范影响儿童安全和健康的违法食品经营行为。
 
  (二)严格行政处罚。一是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有关规定,印发《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和标准,指导各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公布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兑现奖励,进一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和处置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二是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聚焦春秋季开学前,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的抽检力度,开展专项抽检,2024年全省在学校及周边共抽检样品67522批次,重点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类别开展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并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三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近年来,全省各地共检查学校及周边经营者30余万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4万余份,立案3372起,持续大力整治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近年来,市场监管与教育部门始终坚持“宣教结合”原则,共同建立多维度、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教育部门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安全教育和营养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强化标准化教学资源开发,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指导学校加强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素养。市场监管部门持续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自学和考核,全省累计注册“豫食考核APP”超过142万人,累计参加考试达1367余万人次,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总监话总监”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巡讲活动,在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分别开设宣讲课堂;制作“食品销售单位十不准”,重点在校园周边经营者显著位置张贴,提醒经营者规范经营并鼓励消费者监督举报;全省各地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700余场次,覆盖621万余人次,向在校师生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了师生、社会各方面关心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推动《河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衔接机制,细化校园周边经营者、小摊点主体责任及监管要求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刑基准。
 
  (二)拓宽宣传形式创新宣教方法。通过开展“检测机构开放日”“后厨体验日”“食安科普进课堂”等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参与食品检测、后厨巡查等监管工作,采取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校内教育,提升宣传教育针对性,提升学生群体食品安全素养,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规范提升,构建“教育引导—需求升级—供给优化”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协作配合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持续联合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协作,在校园周边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与城市管理执法联合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监管难题。
 
  (四)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推广集食品经营单位动态风险分级、专项信用评价、信息化追溯和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评价等功能的“智慧化”管理系统,提升监管针对性,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物联网全程温控等技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五)持续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各地打造精细化、网格化、规范化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分区分类分层开展观摩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动公示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的酒类、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产品目录,张贴消费提示;依法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食品从采购、过程温控、餐用具清洁消毒等采取全链条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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