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羊头卖狗肉”
  本以为只是一句歇后语
  没想到
  居然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
  近日
  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线索
  辖区某餐饮店
  涉嫌在其售卖的菜品“驴肉火烧”
  馅料里面掺杂马肉
  执法人员来到涉事餐饮店
  开展现场检查
  当场查获一批马肉原料
  抓了一个“现行”
  经查实,该餐饮店在2025年2月至8月的经营期间,因驴肉价格持续上涨,为降低经营成本,在制作菜品“驴肉火烧”过程中,馅料掺杂了价格相对较低的马肉,以替代原有的纯驴肉进行对外销售。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
  ↓↓↓
  该餐饮店所使用的菜单、点菜系统
  以及其在外卖平台的点菜栏目
  均未明确标注含有马肉成分
  也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
  该菜品馅料中包含马肉的事实
  情节恶劣
  必须严肃处理!
  处理结果
  该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鉴于该餐饮店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所指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广州市场监管
  告诫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
  恪守诚信经营理念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为牟利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