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是从事进口食品企业必须办理的海关手续。 这听起来有点复杂?
别担心,小关将陪伴您让备案流程变得清晰简单!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5.《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
二、申请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拟进口的食品种类。
经营食品种类
肉类、蛋及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 、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饮料类、糖类、蔬菜及制品类、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罐头类、乳制品类、蜂产品类、酒类、糕点饼干类、蜜饯类、卷烟类、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特殊食品类、燕窝产品类、境外远洋捕捞等。
三、申请材料
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住所地海关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申请表;
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4.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温馨提示
上述资料均需在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提交。
四、办理流程
1.收货人向住所地海关线上提交备案申请。
方式一:收货人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选择“业务应用”,进入“口岸执法申报”模块,依次点击“企业管理”-“企业资质”,随后在新页面中选择“备案申请”,依次点击“食品类企业资质备案”-“食品进口商”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方式二:收货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选择“食品进口商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2.海关对进口食品进口商的备案资料进行核实,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的,海关应当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备案系统生成备案名单,并经“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
3.进口食品进口商也可以向住所地海关提交纸质《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申请备案。企业应当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入“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栏目,查询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信息。
5.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6.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备案海关提交变更申请,由海关核实后,予以变更。办理流程可参照备案申请。
五、注意事项
进口食品进口商通过备案后,海关不再核发编码,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通关业务。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5号(关于启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自2024年9月5日起,企业进口食品向海关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时,在填制“企业资质”申报项目,“509-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的“企业资质编号”栏目应当填报食品进口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