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汇源离职高管讨年假工资胜诉 获赔3.9万

   2011-10-08 腾讯财经 2250
核心提示:  沈女士于去年1月4日入职汇源公司,担任品牌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今年2月28日,沈女士提出离职,此后她向汇源公司提
   沈女士于去年1月4日入职汇源公司,担任品牌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今年2月28日,沈女士提出离职,此后她向汇源公司提出,公司未安排她享受去年带薪年假,应向她支付带薪年假工资。被拒绝后,她向顺义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汇源公司认为,这里的“连续工作”应当解释为:从参加工作开始,持续的、不间断的工作。该公司称,沈女士到汇源公司工作前,在2009年7月至12月间未缴纳社保,可认定为她在此期间未工作。沈女士去年连续工作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她到公司的去年1月4日起计算,截至去年12月31日,未满12个月。

  仲裁委裁决支持沈女士的请求后,汇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相关复函写明,“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沈女士在到汇源公司以前,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去年1月4日她入职汇源公司后,应当享受去年带薪年休假。沈女士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依规定,2010年度,她应享受9天带薪年休假。汇源公司应向其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3.9万余元。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