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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的刺身安全卫生吗?小心重金属甲基汞含量超标

   2019-04-19 南方都市报13120
核心提示:  你吃的刺身安全卫生吗?香港消委会4月15日发布的一份测试公告显示,香港市面上50款鲑鱼和吞拿鱼刺身样本,有49款含有影响神
  你吃的刺身安全卫生吗?香港消委会4月15日发布的一份测试公告显示,香港市面上50款鲑鱼和吞拿鱼刺身样本,有49款含有影响神经系统的重金属甲基汞。其中,十个店的吞拿魚刺身样本,重金属甲基汞含量超出香港法例汞含量标准,最严重超标近两倍。香港消委会呼吁,孕妇、计划怀孕的妇女和儿童,应避免进食汞含量过高的鱼类,以免影响神经系統及胎儿发育。

  10款吞拿鱼样本

  甲基汞超标,最高超标近2倍
 
  2018年12月至今年2月,香港消委会以一般消费者身份,从超级市场、食品店及专门售卖刺身的食肆,购买31款声称是三文鱼(又称鲑鱼)及19款声称是吞拿鱼(又称金枪鱼)食品的样本进行检测。50款刺身样本均未测出抗生素,或者是铅、镉、砷等重金属。
 
  在31款三文鱼样本里面,30款鉴定为来自大西洋三文鱼的样本中,除了「元気寿司」沒有检出甲基汞外,其余29款的甲基汞含量由0.013至0.10ppm,平均0.028ppm。而测试鉴定为虹鱒的样本则检出0.14ppm甲基汞,较大西洋三文魚样本高。根据法例,所有在香港发售的固体食物,不可含有超過0.5毫克(0.5ppm)的汞。因此,三文鱼样本检出甲基汞的含量都比较低。
 
  而19款吞拿鱼样本里面全部检出甲基汞,含量由0.11至1.48ppm不等。板长寿司、德美寿司、焱丸水产、居食屋和民、梁山泊日本料理、争鲜、APITA、崇光超市、City'super及松坂库10款样本的甲基汞含量超出香港法例汞含量标准(0.5ppm),最多超标近2倍。其中争鲜与松坂库的两款吞拿鱼样本甲基汞含量,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每公斤1.2毫克的国际标准。
  根据《晴报》数据重新制表。
 
  备孕妇女最少在怀孕前一年

  避免进食甲基汞含量高的鱼类
 
  根据粮农组织/世卫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建议,每人暂定每周每周可容忍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1.6微克甲基汞。因为甲基汞对人类的发育神经毒性(developmental neurotoxicity),对胚胎和胎儿的影响尤其大。
 
  假设一个育龄妇女体重为60公斤,每周摄入甲基汞的限量为96微克,若1片吞拿鱼刺身的重量为12克,按照这次测试在吞拿鱼样本发现的最高甲基汞含量1.48 ppm計算,1片便含有約17.8微克甲基汞。換言之,一个育龄妇女每周进食6片该吞拿鱼样本便会超过限量。
 
  香港消委会引述香港妇产科专科学院代表谭永雄教授指出,如果经常食用甲基汞含量高的鱼类,甲基汞便会随年月慢慢在体內积聚。虽然身体可以自行排出甲基汞,但过程非常缓慢,恐怕需时超过一年,体內的甲基汞含量才会大幅下降。因此,如果妇女计划怀孕,便应最少在怀孕前一年,避免进食甲基汞含量高的鱼类,以免在成功怀孕后,对胎儿有坏影响。
 
  寄生虫

  两款样本发现寄生虫

  但不能确定是否活虫
 
  除了重金属,刺身是否含寄生虫也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香港消委会分别以肉眼检查;再以漂浮法检查是否有虫卵。结果发现,所有样本均没有肉眼可见的寄生虫!但太古“元気寿司”的吞拿鱼刺身以及荃湾“鱼尚”的三文鱼刺身,发现寄生虫。其中“元気寿司”的吞拿鱼样本,同时发现虫卵。但由于检出的虫及虫卵已经化学处理及数量太少,不足以再进行基因检测,所以未能确定所属品种,加上发现时线虫已没有蠕动,故此不能确定是否活虫。
 
  有医生指,感染寄生虫后如果影响胃部,患者在1至12小时内会出现腹痛、恶心或呕吐等征状,部分人更可能出现皮疹。线虫的幼虫更可能穿透并进入胃壁或肠壁,严重甚至会导致肠胃穿孔。由于鱼类体内的寄生虫一般难以用肉眼察觉,消委会呼吁市民考虑风险。食安中心表示,已经派员到刺身有虫的零售点跟进,暂未发现任何违规。对此,“元氣壽司”及“魚尚”均回覆香港消委会,不认同有关测试结果,强调公司以食物安全为首要考虑,且符合食环署进行的相关卫生及食物安全测试。
 
  “稻庭養助”虹鱒充三文魚

  商家已停售等待海关完成调查
 
  本次测试还发现红磡“稻庭養助”出售的一款三文魚刺身样本,被检验出是由虹鱒冒充。“稻庭養助”负责人表示,该款“银三文魚”由一名日本养殖三文鱼厂家带来,包装上标签印有日本产地,从食材的颜色和味道判断为三文鱼,原只作试用及推广用途,沒意图欺骗顾客以虹鱒充當,目前已停售,等待海关完成调查。
 
  “火丸水產”餐牌标示的蓝鳍吞拿鱼刺身,实为价格便宜一半的大眼吞拿鱼。海关表示,已接获相关检测报告,并会根据其鱼肉刺身的品种鉴定结果作出跟进,亦会咨询鱼类专家意见,如发现有关的声称抵触《商品说明条例》,会采取执法行动。
 
  综合:香港消委会、晴报、香港01、中国新闻网、文汇网、大公报、品质研究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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