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依法治理公共场所食品安全 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

   2018-11-30 中国医药报73210
核心提示:  影剧院、商场、咖啡馆等公共场所,其室内人员较密集,空气流通较差,各种传染病较容易传播。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09号)》
  影剧院、商场、咖啡馆等公共场所,其室内人员较密集,空气流通较差,各种传染病较容易传播。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涉及食品安全的卫生条件。
 
  此外,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时,发现还有一些类似的经营业态可能存在监管盲区,出现食品安全风险。以公共浴场从事食品经营为例,公共浴场属于公共场所,其法定经营范围理应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了招揽顾客,实现经营主体利益最大化,部分公共浴场门店开始经营餐饮服务,其经营餐饮服务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是以西式快餐、自助式中餐、勾兑饮品和现榨果汁为主,还有的将预包装饮料开封,多次用水杯盛装提供给顾客。其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均不容忽视。
 
  问题一餐饮服务非公共浴场主营业务
 
  由于公共浴场的主要业务不是餐饮服务,因此公共浴场管理人员对其供餐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部分公共浴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尤其是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粗加工、切配、烹饪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方面疏于管理,餐饮具和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养,以及食品在常温下的存放情况等均不规范。
 
  第二,公共浴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其从业人员所持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存在过期现象。
 
  问题二室内环境不利于食品储存
 
  公共浴场经营场所室内区域大体划分为浴室、更衣室和休息区,其就餐场所属于室内休息区,该场所的室内温度一般为25℃左右,相对湿度在40%~80%之间。在此环境下,极易滋生致病性微生物。一般情况下,大型桑拿公共浴场室内配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果不及时对该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空调中的颗粒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含量及空调水中军团菌的阳性率等均会超标。食物在此种环境条件下摆放、储存,极容易发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顾客不慎食用这些食物后,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问题三经营随意性较大
 
  洗浴场所接待顾客的数量随着季节和天气的变化而变化,在寒冷季节或阴雨天气,客流量就多些;在炎热季节或晴暖天气,客流量就少些。而经营单位是否经营餐饮服务也取决于客流量的多少,其经营也是时断时续,给监管部门带来难题。监督效果好似“一蹴而就”,实则仍需“回头看”,否则很容易产生监管漏洞。
 
  对策监管工作应多管齐下
 
  针对上述情况,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公共浴场食品安全治理监管,归根到底,还应对症下药,依法治理,从细化监管举措入手。首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并参考《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以及《通知》的文件要求,顺势而为,统筹谋划,有的放矢,多措并举,加大对公共浴场餐饮店的监管力度,增加对其监督检查频次,经常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行动。因势利导,要求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并开展摸底排查,消除监管空白。如此一来,才能进一步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其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探索针对公共浴场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动态监管模式,规范其食品安全经营秩序,严防“问题食品”摆上餐桌,注重提高监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公共浴场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系数,建立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时,规范公共浴场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并要求其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及定期清洁制度。
 
  第三,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模式。针对存在不同食品安全问题的公共浴场餐饮店,监管部门应建立分类建档制度,具体措施是围绕证照齐全的公共浴场餐饮店,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结合实际管控水平,依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的评定,实行升降级制度;针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浴场,应坚决予以查处。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公共浴场餐饮店的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经营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勾兑饮品、开封饮料的存放使用情况、经营过程中是否违法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对涉嫌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查处;监管部门还应对其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冷藏环节生熟分开等进行检查和指导,以及检查餐饮具和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养、“三防设施”、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若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应责令立即整改,规范其经营行为。
 
  第四,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坚持取缔与规范并重。针对那些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拒绝整改或多次整改仍无效果,以及群众多次举报投诉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的公共浴场餐饮店,以上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予以坚决取缔。
 
  笔者认为,上述举措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关于歌舞厅、商场、网吧、咖啡馆、酒吧、茶座、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室、图书馆等存在从事食品经营的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也可采取上述举措,从而进一步确保饮食安全。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