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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3期)

   2018-08-17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11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调味品,共抽检332批次,其中合格327批次,不合格5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鼓楼分公司2018年5月25日购进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2018年5月27日购进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佳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生产的花生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诏安县安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生产的虾仁春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裕华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3日生产的番茄沙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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