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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药监局: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4-13 中国质量新闻网13650
核心提示:  4月9日,东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共25批次样品,抽样检
  4月9日,东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共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东莞市虎门李宝水产品店销售的红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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