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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品 成消费投诉新热点

   2018-03-07 成都商报10080
核心提示:  记者从3月6日举行的2018年省工商局与省消委会的315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7年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
  记者从3月6日举行的2018年省工商局与省消委会的“3·15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7年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138件,解决26825件,投诉解决率98.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9万元。其中,虚假宣传类投诉数量增幅最大,老年保健品是投诉案件“新热点”。
 
  超过四成投诉为商品、服务质量问题
 
  从投诉性质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居2017年投诉总量之首,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共11601件,占总投诉量的42.75%。
 
  “从增幅来看,虚假宣传类投诉增幅最大,合同类投诉增幅紧随其后。”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表示,2017年度全省虚假宣传类投诉138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2%,增幅最大;合同类投诉273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6%,增幅排名第二位。从投诉商品大类中,交通工具类投诉涨幅明显,其中家用汽车投诉问题较为集中。
 
  肖向荣解读称,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家用汽车“小病大修”、家用汽车合格证以及进口汽车“关单”被汽车4S店质押融资,导致消费者所购车辆无法上牌等。肖向荣表示,去年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车辆合格证应当在交付车辆时随车交付。
 
  投诉热点:年保健品消费投诉
 
  记者注意到,老年保健品消费投诉是去年投诉的新热点。据悉,在2017年,全省共受理保健食品投诉392件,其中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和质量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为此,四川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计划今年在即将修订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地方法规中建言献策,提出将老年保健品集会销售问题纳入条例,力争从立法上规范老年保健品集会销售行为。
 
  2017年8月,外地游客刘先生一行7人到某景区游玩,在景区售票窗口购买门票时,售票员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消费者当场拒绝支付,但售票员说不买保险就不售门票,态度强硬。景区门票搭售保险,正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服务类案件。记者获悉,2017年度全省共受理金融服务类投诉100件,其中合同类纠纷21件,占投诉性质的21%。肖向荣透露,金融消费已明确纳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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