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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药监局开展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规范体系检查

   2017-08-22 山西省食药监局220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近期,按照双随机要求,省局抽调省、市监管人员和食品审查人员组成质量安全体系检查组,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的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质量安全体系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近期,按照双随机要求,省局抽调省、市监管人员和食品审查人员组成质量安全体系检查组,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的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质量安全体系检查。

 

    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座谈交流、询问提问、调阅记录、跟踪验证产品质量、查阅财务凭证、核算物料投入产出等方式,围绕企业资质、原辅料采购管理、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仓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产品标识标注、产品追溯、从业人员管理等10个方面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问题样品的原因分析、问题查找、召回处置、整改落实等方面逐项检查。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省局已要求企业所在的市局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为确保整改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归纳,分类整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完善措施,实行销号管理,规避同类问题再次出现。通报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警示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加大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正视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自查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加强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将检查结果计入食品生产监管基础信息档案,按信用等级加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多次出现问题和多次出现同一问题的企业采取从严措施,依法严处,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吊销生产许可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在监督整改的同时,督促各级对属地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考核,省局将适时组织检验技术机构开展对企业检验制度建立,检验人员,检验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帮扶企业加强检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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