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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长春迅驰广场自助餐厅食用鳕鱼 吃出异物疑似虫子

   2017-08-22 233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昨天下午4点,市民刘先生一行6人,到迅驰广场4楼的一家自助餐厅就餐,5点半左右,用餐快结束时,一块鱼肉被发现异常。
     昨天下午4点,市民刘先生一行6人,到迅驰广场4楼的一家自助餐厅就餐,5点半左右,用餐快结束时,一块鱼肉被发现异常。

 

 

 

    店方:愿免收餐费 送礼券作补偿

 

    刘先生说,包括他妻子在内的4个人都吃了这块鳕鱼,他认定,4个人都吃了存留在鱼肉内的疑似虫子的异物。刘先生马上向餐厅反映情况,店方表示因为不确定刘先生所指的是否是虫子,他们可以联系鱼肉的供货商。而店里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免收六人的餐费,还赠送代金券作为补偿,这个办法刘先生拒绝接受。

    餐厅经理:撤掉食物 配合顾客做体检

 

    自助餐厅经理表示,他也不确定鱼肉内的条状物体到底是什么。在没有弄清楚条状物体是什么之前,他们会先将这道菜品撤掉,至于鱼肉内的不明物体是什么,还需要供货商到场来解释,但截止7点40分记者离开时,供货方还没有到场。刘先生决定,先带家人去体检,然后再继续维权。

    餐厅经理:食物没有做专业鉴定 不好下结论

 

    今天中午,自助餐厅负责人梁经理表示,他们已经和刘先生取得联系,下午会带几人去医院检查,并协商解决方案。梁经理说,昨晚他也在场,不过顾客刘先生始终没有让他拿过鱼肉仔细查看,加上距离远,又没有专业鉴定,鱼肉内的不明物体究竟是什么,他不好做结论。

    供货商:没有见到鱼肉 从未被投诉过

 

    梁经理表示,餐厅内的鳕鱼是供货商提供的,他们只是打开包装,之后将鱼肉放到餐区。而供货商张女士表示,昨晚她赶到餐厅时,刘先生已经带着鳕鱼离开了。自己做冷冻食品生意16年,给几家餐厅供货,从未有任何餐厅投诉过食品中有异物的事。


    供货商:有相关手续 鳕鱼在保质期内

 

    随后,张女士给记者传来了自己冻品行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复印件。在检疫证明上标注,品名:冻狭鳕鱼,后面有一串英文,入境日期2017年4月14日。张女士说,鳕鱼在保质期内,如果刘先生有异议,可以去相关部门对手中的鳕鱼进行鉴定。

    店方带顾客体检 此事已协商解决

 

    下午三点,记者电话联系了刘先生和梁经理,双方表示,几个人的身体检查结果没有问题,刘先生决定不再追究店方和供货商的责任。梁经理也向顾客道了歉,承诺会改进工作,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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