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芝麻酱),没收违法生产销售香油所得,罚款人民币6万元;青州冠隆食品有限公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生产经营鸭血制品,罚款50000元。
此外,“冒牌”牛栏山白酒充斥在市场上,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造成威胁。其中寿光市朋洋超市、寿光市鸿茂超市等在检查中均被发现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牛栏山”白酒,受到没收违法白酒,处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罚款的处罚。
其中,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芝麻酱),没收违法生产销售香油所得,罚款人民币6万元;青州冠隆食品有限公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生产经营鸭血制品,罚款50000元。
此外,“冒牌”牛栏山白酒充斥在市场上,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造成威胁。其中寿光市朋洋超市、寿光市鸿茂超市等在检查中均被发现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牛栏山”白酒,受到没收违法白酒,处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