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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进口食品要“三看”

   2017-01-05 大众卫生报6690
核心提示:近来媒体曝光,2000多升从俄罗斯进口的不合格饮料被黑龙江绥芬河检验检疫局销毁。这些饮料被检出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
    近来媒体曝光,2000多升从俄罗斯进口的不合格饮料被黑龙江绥芬河检验检疫局销毁。这些饮料被检出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添加剂——合成色素酸性红。无独有偶,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公布涉及158批次不合格食品和化妆品信息的名单,很多“洋食品”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而被拒之国门之外。面对“洋”食品屡现问题,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以下“三看”。
 
    一看中文标签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标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请不要购买。
 
    二看检验检疫证明  检验检疫部门对每批经口岸查验的进口食品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该证明是进口食品进入流通市场的“通行证”,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索取该证明。没有该证明的境外生产食品,请不要购买。
 
    三看产品检验检疫准入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目前对肉类、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进口食品的生产国家(地区)实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消费者可以登录质检总局“评估审查符合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查询进口食品准入情况。未获准入国家(地区)、未获注册生产企业的相关食品,请不要购买。
 
    另外,消费者可以向出具检验检疫证明的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是当地区号+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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