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签证是关税减让的重要凭证,是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基础性保障措施。作为以原产地签证为手段参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主要工作的质检部门,积极探索和推动自贸协定实施示范地区和行业是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工作之一。
按照国务院文件和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广东检验检疫局结合地方和产业实际,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依托辖区内的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质量示范区),叠加建设自由贸易协定示范区的“双区叠加”做法。
“双区叠加”的预期效益
提升行业自由贸易协定利用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质量示范区企业不仅是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示范企业,同时也是自贸协定利用示范区企业。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区内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促进自身出口的示范作用,将带动整个行业积极研究和利用好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跟随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步伐,让中国产品、中国技术走出国门、走向全球。
另一方面,自贸协定给签约两或多国间的贸易带来各种优惠和便利,企业降低了出口成本,尤其是关税等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双方企业而言,尤其是急于“走出去”的我国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虽然行业或者部分企业对如何利用好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还存在很多理解上的误区,在示范区或示范行业引领下,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将享受到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巨大红利。
提升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示范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质量示范区的管理侧重点在于质量安全和技术服务;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示范区则着眼于原产地政策宣传、制定便利签证措施、提供签证服务和帮助企业利用原产地证书获取关税优惠等等。两个示范区政策叠加,可形成合力,在地方和检验检疫的支持下,推动企业质量提升,降低税费成本,增强贸易中的议价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扩大产品出口。示范区在产品质量、出口便利和政策利用等形成标杆,为当地产业带来行业影响力和正面的地区产业形象,有利于吸引投资和国内外市场开拓。
提升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的服务效能。随着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调整,质量示范区大部分产品不再属于法检商品,检验检疫部门监管职能有所弱化。通过“双区叠加”,在质量示范区检验检疫职能中添加原产地签证业务。出口质量监管业务可借助原产地签证丰富示范区服务的内容,在出口法规与政策服务、出口质量溯源上发挥更大作用;原产地签证亦可结合出口品牌保护、行业反倾销、知识产权保护等政府职能产生新的业务发展方向。两项极为重要而又传统的检验检疫业务将在“双区叠加”的平台上形成合力,相得益彰。
“双区叠加”的实施建议
打造自贸协定实施示范区或行业是国务院推动国内各界参与自贸实施的最新要求,在国家级质量示范区基础上叠加建设自贸协定示范区是质检系统创新提出的落实举措。鉴于前期研究和试点情况,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参与方
国务院文件中要求地方和行业加强参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作为原产地签证的管理部门,质检系统也是理所当然的参与者之一。各方尤其是地方政府和行业,应该充分认知自由贸易协定对促进出口、对引导行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引起足够重视,各尽其职,形成合力。
顶层设计
签署和实施自贸协定是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具体体现。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显然是还不理想。因此,国务院提出打造实施示范区是一项着力提升实施效果、利用好政策、进一步促进出口的有利举措。质检系统作为首先提出“双区叠加”做法的部门,应该就此做法争取相关部门一致意见后,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建设方案,包括实施路径、标准、机构等等内容,同时应充分考虑质量示范区已有的条件,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