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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谣言产生四大类型 专家呼吁重拳治理

   2016-12-02 法制晚报5180
核心提示:2016年中国食品发展大会在京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司副司长申敬旺在会上将食品谣言分为四大类型,除了有关部门积极
     “2016年中国食品发展大会”在京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司副司长申敬旺在会上将食品谣言分为四大类型,除了有关部门积极辟谣外,对于屡次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严惩。
 
    在“2016年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上,对于目前食品行业存在的谣言,申敬旺将其归纳为四大类:旧闻翻炒型,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旧闻采用掐头去尾的方式进行再加工,并在标题中进行诸如“XX物质致癌”、“再忙也要转发”之类进行突出改动,博取公众眼球;利益冲突型,多见于企业之间的商业竞争,特点是有组织性性的进行编造和传播,破坏性很大;情感宣泄型,此类谣言多为网民在互联网上表达不满,当不满的情绪与其他网民情感形成共鸣,往往会造成较大规模谣言的传播;玩笑型,在互联网时代,一些针对食品行业企业的娱乐、恶搞也会滋生谣言。
 
    对此,申敬旺表示,《食品安全法》中相关条款已经明确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属违法行为。他表示,食药监总局每周都会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的信息,并针对一些恶性谣言事件进行及时辟谣,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舆论、热点问题进行解读,有效地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
 
    针对治理食品谣言,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孙爱萍提出3点建议:食品服务网站、电商平台,要履行诚信办网的责任,坚决抵制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食品领域社会组织,要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要动员广大网民参与网络诚信建设,鼓励网民监督举报食品领域网络谣言。
 
    申敬旺认为,网络谣言的根治需要多渠道行政合力,才能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对于屡次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严惩,共同努力防范和治理网络谣言,传递食品安全的正能量,为保证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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