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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何发力

   2016-08-03 中国科学报103640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式出炉。
  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式出炉。
 
  近年来,国内粮食领域出现了高产量、高收购量、高价格、高进口、高库存“五高”叠加现象,供求阶段性结构性矛盾突出。正如《意见》所提及:“当前,国内粮食市场运行多重矛盾交织、新老问题叠加,部分粮食品种阶段性供过于求特征明显,粮食流通服务和加工转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粮食‘去库存’任务艰巨,现行收储制度需加快改革完善等等,充分说明我国粮食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矛盾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步伐应该如何走?重点又是什么?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同志等专家,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大力发展产业经济
 
  粮食具有公共物品和一般商品的双重属性,相应地,粮食行业也具有“配置资源保安全、发展产业活经济”的两大使命。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2016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就提出,“十三五”是全面释放粮食产业经济活力的转型期。他表示:“一方面,我们肩负着保供应、惠民生、兜底线的职责,必须抓好收储、管住储备、稳定市场;另一方面,我们肩负着活流通、扩内需、稳增长的重任,必须大力发展粮食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粮食局一位参与了《意见》起草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对中高端、个性化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显著增多,粮食精深加工产品需求增长强劲,但国内粮食产品供给结构却与此难以匹配,主要表现在低端粮食产品和无效供给较多,中高端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供给偏少,部分专用型功能型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还需进口。因此,大力发展产业经济,提供社会需要的粮食产品,成为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之一,这也在《意见》中再次得到强调。
 
  因此,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这是目前与粮食行业最为契合的改革内容,是直接的供给侧的改革。
 
  在5月举办的2016粮食科技活动周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岳国君就给出过一组对比数据:目前中国玉米加工产品不到1000种,而美国玉米加工产品已有约3500种。事实上,市场对玉米精深加工的消费需求是比较旺盛的,对于企业来说,这类产品价值增值幅度也是比较大的,但目前国内的需求和供给并不配套。
 
  《意见》提出,要从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粮食产品供给、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扶持壮大骨干粮食企业、设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等方面入手,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通过发展产业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有机衔接,提高供给对需求的适应性和匹配度。
 
  发展产业经济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有关专家强调,产业经济能和前端联系起来,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粮食品种,可以通过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告诉农民种什么好卖;企业的产品如果跟市场对接得好,也能获得较好的效益。
 
  补流通“短板” 提升服务水平
 
  粮食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要“调结构”“转方式”“强产业”,“补短板”也是必须的一课。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我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发展缓慢,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落后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难以满足粮食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快速集散、高效配送、顺畅流通、精准调控的现实需要。
 
  推动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就必须突破上述障碍和瓶颈。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布实施了《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全面推进“粮安工程”建设,目前,各省市也都在推进“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粮食流通各环节的应用。
 
  今年4月,国家粮食局又出台了《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以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发展不平衡、建设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可复制性不强、与业务结合不紧密、投资效率不高、单项突进、互联互通不足以及重建设轻运维等问题。专家指出,这是要通过顶层设计加快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让信息有效对接和兼容。
 
  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从统筹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补上粮食流通的“短板”。
 
  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也是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意见》指出,要从推进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完善“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提升市场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着手,加快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专家表示,推广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就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优质服务,加强生产和收储之间的对接。因此,发展产业经济、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补齐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短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需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完善收储体制机制
 
  如何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和反馈作用,推动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优化,也是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意见》明确,要改革完善粮食收储制度,“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
 
  这位负责人指出,改革完善粮食收储制度,实质就是进一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让价格真正让市场供求来决定,同时建立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东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种粮农民来说,今年玉米收储政策已经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即农民随行就市出售玉米,财政给予生产者一定的补贴。
 
  改革完善收储制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关键举措。早在2014年底,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出全面部署。《意见》再次强调“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收储责任”。专家指出,这就是要推进落实地方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使地方政府能够统筹规划粮食生产、收储、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实现协调发展。
 
  此外,《意见》积极倡导发展“订单粮食”。这位负责人指出,这是旨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之间建立比较紧密的联系,同时,粮食优质优价也能引导农民进行生产结构调整。目前,“订单粮食”已经在全国各地有了不少案例,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据媒体报道,先锋公司和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就在甘肃开展订单收粮。甘肃金昌市怡农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了近3000亩玉米,为雀巢长期供货。
 
  《意见》还指出,将鼓励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收购合同。鼓励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积极吸收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方式入股,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等积极入市,《意见》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造良好的金融信贷环境。
 
  专家坦言,政策性收购有国家财政支出兜底,而市场化收购的贷款门槛则比较高,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收购所需的资金量比较大,如果没有信贷支持,收购就很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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