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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启用“新国标” 禁用“矿物质水”“蒸馏水”等名称

   2016-01-05 中山日报2980
核心提示:中山日报1月4日讯 市民平时去超市买水时可能都遇到这样的情况,矿泉水、蒸馏水、矿物质水、苏打水等摆满货架,让人眼花缭乱。去
     中山日报1月4日讯  市民平时去超市买水时可能都遇到这样的情况,矿泉水、蒸馏水、矿物质水、苏打水等摆满货架,让人眼花缭乱。去年5月实施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规定,市场上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其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志设立一个“缓冲期”,要求标签标志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种情况本月起将改变。
 
    然而,1月1日,记者在东区一间超市的饮用水区里,看到各类品牌饮用水10多种,其中以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居多。正在买水的陈叔说,现在饮用水品种太多,都不知道如何选择了:“虽然各种各样的水,但我觉得这些所谓的效果也只是宣传而已。”
 
    在城区另一间超市里,记者看到部分大品牌瓶装水已经开始有新包装在售,如某品牌的矿物质水除了更名外,已经加注了“加入了矿物质类食品添加剂”说明字样。销售人员介绍:“还有其他牌子标着矿泉水卖,但可能会越来越少,标签牌子都在慢慢更换,标签换完后符合新国标的,价钱都是一样的。”“矿泉水”即为天然的带有矿物质元素的饮用水,而“矿物质水”所含的矿物质则是人为加工食物添加剂,但名称上却很容易与矿泉水混淆,所以被禁用。
 
    按照要求,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国家标准外,其他的包装饮用水都统一实行新国标,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包括 “蒸馏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等,都将被禁止出现在包装水的外包装标签上。如苏打水这类产品则必须要在产品名称周围标志 “有添加食品添加剂”等类似说明字样。市民李先生认为,这样统一分类有助于消费者辨别产品,不受广告宣传影响,“其实大家都知道觉得水并没有明显区别,商家搞这么多名堂,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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