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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禁止分装婴幼儿配方奶粉

   2015-12-30 石狮日报6440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领域的监管修正了多项规定,包括“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方实行注册管理”等内容。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领域的监管修正了多项规定,包括“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方实行注册管理”等内容。此次新法实施,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据悉,将婴幼儿奶粉产品配方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意味着婴幼儿奶粉企业配方变化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注册,并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并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领取相关生产证后才能生产。在生产环节加强监管的同时,新法还加大了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如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侯腾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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