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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报2批次不合格蔬菜 京客隆燕郊店香芹农药超标

   2015-11-04 澎湃新闻9940
核心提示:11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2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棱镇解放路3号的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
    11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2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棱镇解放路3号的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经营的芹菜检出农药甲拌磷超标;进货商北京京客隆(廊坊)有限公司提供给北京京客隆(廊坊)有限公司燕郊分店经营的香芹检出农药氟虫腈超标。
 
    这2批次不合格样品是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从抽检的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等9类食品644批次样品中发现的。
 
    其中,共抽检蔬菜及其制品102批次,覆盖3个流通省份的24家企业,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9%。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番茄、黄瓜、芹菜、韭菜、花椰菜、豆角、青椒、葱、生姜等。抽检依据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抽检项目包括蔬菜中拌磷、克百威、氟虫腈、氧乐果等农药残留等63个指标,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甲拌磷、氟虫腈。
 
    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蔬菜中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说明显示,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蜜蜂、甲壳类水生生物毒性较大,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农业部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杀虫剂、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芹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甲拌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内吸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对人、畜剧毒。农业部规定蔬菜中不得使用农药甲拌磷。上述标准规定,芹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食药监总局表示,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以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江西、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规定,采取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两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追溯生产源头,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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