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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多措施保障进口乳制品质量安全

   2015-03-15 新华网1990
核心提示: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 3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陈颖做客新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 3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陈颖做客新华网,就如何保障进境食品安全问题和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林伟表示,进口乳制品,特别是进口婴幼儿乳粉事关我国儿童健康成长,国家质检总局历来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
 
    一是完善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法规。自2013年以来先后出台《进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严格输华国家或地区准入。严格开展对输华乳制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疫病疫情防控体系的准入评估,截至2014年底,有34个国家或地区的乳制品获得准入。
 
    三是严格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严格开展对输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风险评估,截至2014年底,31个国家的1900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获得注册,其中18个国家的64个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获得注册。
 
    四是严格进出口商备案管理。严格开展乳制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截至2014年,备案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206家。
 
    五是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批批检验,不合格者,不准进口。
 
    六是严格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要求进口商在进口报检时需要提交检测报告;规定了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进口;不得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等要求。
 
    林伟表示,从近年来进口情况看,上述系列措施的实施,对于保障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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