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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净化长春市农村食品市场

   2014-12-22 长春日报1940
核心提示:四打击四规范行动给力 全面净化我市农村食品市场 本报讯 (记者富沛海)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小作坊、治理小饭店3238户、捣毁收购屠

    “四打击四规范”行动给力

    全面净化我市农村食品市场

    本报讯 (记者富沛海)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小作坊、治理“小饭店”3238户、捣毁收购屠宰“黑窝点”……从今年9月起,我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242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7件,抽检食品3019个批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1件,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集中排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工商、食药监部门对27305户食品经营者进行了逐户登记造册,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经营者,下达1653份《责令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依法取缔242户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对农村食品市场游商和流动餐饮服务大棚车进行集中治理。

    在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地产大煎饼、小烧酒、自制熟食、地产糕点等“一村一品”民俗特色小作坊的检查和治理,对46户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的予以取缔。同时,整改小餐饮业户3238户、取缔196户。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用过期劣质食品原料、销售“五无”食品等食品违法案件167件。

    下一步,我市将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广覆盖”食品抽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充分发挥“12345、12331、12315、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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