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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发区一商家销售过期婴幼儿食品 没收商品罚款两千

   2014-11-17 中国赣州网1700
核心提示:销售过期婴幼儿食品 没收商品罚款2000元 过期的婴幼儿食品竟摆放在货架上销售。11月14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商家销售过期食

    销售过期婴幼儿食品

    没收商品罚款2000元

    过期的婴幼儿食品竟摆放在货架上销售。11月14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商家销售过期食品受到查处,执法人员除没收过期食品外,还对经营的商家处以2000元罚款。

    据了解,11月初,赣州经开区工商局湖边分局的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经营户熊某在湖边镇宋城路其本人经营的店内售货架上经营销售的麦喜臣牌清清宝(益生元金银花)婴幼儿食品22盒,保质期为18个月,但从生产日期显示来看均已超过了保质期。其中竟还有在2013年11月19日到期的食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食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该商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熊某自去年10月份起,在湖边镇宋城路其本人经营的店内售货架上经营销售的8克袋装麦喜臣牌清清宝(益生元金银花)共22盒,均已超过保质期。

    11月14日,工商部门对熊某店内的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予没收,并对其作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陈能江 记者刘善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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