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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男子日卖四百斤毒豆芽 被判1年2个月

   2014-11-11 羊城晚报1060
核心提示:一审获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羊城晚报江门讯 记者赵应其、通讯员张洁芳报道:鹤山男子吕某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掺入国家明令

    一审获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羊城晚报江门讯 记者赵应其、通讯员张洁芳报道:鹤山男子吕某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剂,使豆芽变成走俏的“白富美”流入市场。近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据了解,吕某多年来一直以家庭作坊模式从事豆芽生产、销售生意。法院审理查明,为了使豆芽卖相更好,从2012年年初起,吕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违法添加无根水(素)、AB粉,并将生产的豆芽在本地市面上以每斤约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每天销售约400斤。

    今年3月,由鹤山市公安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突袭吕某的鹤山当地的销售档口,查处了一批待销的黄豆芽和绿豆芽。后吕某在其生产作坊被抓获,现场正在培植的黄豆芽、绿豆芽、豆芽无根水(素)1456支、AB粉12小包、赤霉酸7小包也一并被查封。执法人员经检验,发现查获的黄豆芽、无根水(素)、AB粉中均检出国家禁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无根水(素)中还检出国家禁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等。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悉,豆芽的生长周期是一周,通过传统方法发制作而成的豆芽长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而使用无根剂后,豆芽的产量可增加30%,长度可达到15-20厘米。豆芽无根素长期食用容易致癌或导致人体畸形,国家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均明令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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