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暖心调解护银发!省消保委高效处置保健品消费纠纷,帮八旬老人追回万余元

2026-06-05 09:19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3960江苏省消保委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桩纠纷圆满化解。近日,市民姚女士专程来到省消保委送上锦旗,感谢工作人员高效调解,成功帮 80岁高龄母亲追回保健品消费款一万余元,用实际行动筑牢老年消费安全防线。
 
  2026年5月26日,姚女士急匆匆来到省消保委求助,反映自家 80岁母亲陷入保健品消费难题。据了解,今年3月份,南京某企业业务员上门向其母亲推销软骨素片,前后花费15000元,购入50余瓶产品,商家附赠部分骨胶原保健品。在连续服用一段时间后,母亲发觉产品没有达到宣传的预期效果,家中还剩余近40瓶未拆封的软骨素,母亲及家属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无果。此外,姚女士提出,商家的业务员频繁上门推销,希望后续如需上门沟通,必须有家属在场陪同。
 
  接到投诉后,省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接涉事商家核实案情。商家表示此次购买行为是姚女士母亲的个人意愿,且产品需长期坚持服用才能显现效果。工作人员查看产品后发现,包装上明确标注该产品为保健食品,且印有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提示,不存在药物治疗功效。工作人员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从关爱老年消费群体、诚信守法经营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厘清经营者义务,引导商家正视老年消费者合理诉求。经沟通协商,公司负责人同意妥善处理并安排专人跟进。
 
  5月27日,商家工作人员如约上门,在姚女士全程陪同见证下清点剩余货品,现场一次性退还货款10524元,纠纷顺利办结。6月3日,姚女士带着锦旗登门致谢,对工作人员高效履职、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暖心举措表示衷心感谢。
 
  消保小贴士
 
  1. 保健食品不等于药品,不能治疗疾病,凡是宣称治病疗效的保健品推销,务必提高警惕;
 
  2. 家中高龄老人遇到上门推销保健品,建议子女多陪同甄别,不要仓促大额付款;
 
  3. 遭遇不合理消费、消费维权受阻,留存购买记录等证据及时维权。
 
  今后,省消保委将持续聚焦老年消费痛点,定期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用心守护老年群体 “钱袋子”。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