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切入点,紧盯网络餐饮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方案、集中开展整治,依法查办一批网络餐饮案例,现予以曝光,督促广大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底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经区某餐饮店超范围经营案
2026年3月27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超范围经营凉菜。经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者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加工并销售凉拌鸡爪、红油凉皮等冷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二、高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条件发生改变未按规定处理案
2026年3月19日,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高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4月9日,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仍未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三、临港区某餐饮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6年4月2日,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临港区某餐饮店的外卖配餐区货柜内有199袋酱油调味汁通过外卖平台销售(净含量:5克/袋,生产日期2024年5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四、经区某饮品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3月24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某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售卖的“鲜炖燕窝·滋补”饮品介绍中使用了“精准暖宫,有效缓解痛经”等广告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望广大网络餐饮单位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安全关口,诚信守法经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