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起餐饮单位非法制售野生动物案件。
翠香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馆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后厨冰箱中有4只来源不明的冷冻鸟类。餐馆负责人无法说明物种名称、来源,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涉事物品,并送往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中1只为夜鹭、3只为黑水鸡,均被列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受保护野生动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相关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同时针对后厨卫生问题责令整改,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当事人将面临没收涉案野生动物、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珠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非法交易、储存、食用野生动物,轻则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许多“野味”未经检疫,可能携带未知病毒、细菌和寄生虫,文明用餐,拒绝“野味”,摒弃“猎奇炫耀”“野味滋补”的错误观念,既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和家人健康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