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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二)|张家港3·15在行动(二)|张家港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案例2起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案例2起

2026-03-12 09:59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720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是民生之要,守护消费权益是筑牢港城放心消费环境的关键。2025年,张家港市聚焦群众关切的消费痛点,严打违规经营、高效化解纠纷,持续织密消费维权防线。值此“3·15”之际,张家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张家港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帮消费者避坑维权,促商家诚信经营,共同擦亮港城放心消费底色。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异地异店退换货消费纠纷调解案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消费者李先生在张家港市某鲜奶直供站购买两箱常温纯牛奶,前往南通市走亲访友时,发现其中一箱牛奶有3盒外包装挤压破损、盒身渗漏无法饮用。由于行程紧张且已远离购买地张家港,不便返程处理,只能前往南通的某鲜奶直供站换货,双方就异地换货责任归属产生分歧。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协调,厂家负责人最终同意执行异地退换货机制,联系南通某鲜奶直供站为李先生办理相关手续,当场为李先生更换了完好的同规格纯牛奶,并对破损产品进行登记回收处理。该牛奶品牌方也明确表示将完善省内门店售后规范,明确异地异店退换货流程。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时,消费者享有法定换货权利。本案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入核实后,确认商品破损非消费者人为导致,快速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沟通桥梁解决纠纷,指导经营者进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避免了消费者异地奔波维权的麻烦,体现了调解“省时省力”的核心价值。同时,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个案调解积极指导具备跨区域售后协作基础的企业,优化完善售后制度,推出“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将“个案解决”升级为“企业制度”,不仅提升了品牌公信力,也为食品行业异地售后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
 
  刘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市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刘某等人先后成立甲公司、乙公司,生产梅子、果冻、糖果等食品,并在生产过程中掺入“双辛酚丁”等非食品原料。至案发,甲、乙公司生产、销售非法添加上述原料的食品金额达人民币260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刘某等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后,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邀请食品领域专家专题论证,认定“双辛酚丁”对人体有毒副作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4年8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某等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2025年3月7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刘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分析】
 
  本案是公安部督办的全国首例在食品中添加“双辛酚丁”等新型化学衍生物的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前介入、拓宽思路,协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技术攻关,对尚未列入国家禁用名录的物质,依据毒害属性、作用机理及行业应用现状,结合检测报告、鉴定意见、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认定。通过该案办理,推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3月明确“双辛酚丁”“双环己甲酰酚丁”等15种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的执法检验方法,为完善食品中添加酚丁类衍生物监管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拟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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