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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

2015-01-18 12:39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BGP4110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蔡燕丹 记者陈家华 发自厦门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印发了《厦门市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加强厦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扶持粮食经营企业做强做大,夯实粮源筹措、应急加工以及网点配送能力等应急保障基础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扶持方式主要有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
 
    对市级骨干粮店门店装修、安全生产所需设施设备的购买与维护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按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家门店每年补助金额不超出5万元。
 
    市级骨干粮食加工企业、承担厦门市粮油应急加工或应急供应合同义务的粮油经营企业:厂房、道路维护,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扩大粮食配送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按不超过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企业可自行选择补助或贴息方式其中之一,单个项目补助或贴息金额不超过8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通知》也明确了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收缴已经拨付的专项资金外,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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