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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009-06-27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8360
  《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日前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性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食用畜禽血原辅料、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检测方法及其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的要求,为本市食用畜禽血产品的生产和检验提供了统一规范的质量安全指标。

  本市市场上以鸡、鸭、猪血为原料的食用畜禽血产品,由于加工工艺简单,多以手工作坊式加工为主,生产基本处于无标状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该标准作为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用畜禽血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并为规范本市食用畜禽血产品生产销售,保证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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