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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月起推行食品安全举报新政 举报最高奖30万

   2012-01-20 东南网 2540
核心提示: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20日讯 (记者 易福进)问题食品是不少市民的心头之恨。从2月起,市民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恨的同时请积极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20日讯 (记者 易福进)问题食品是不少市民的心头之恨。从2月起,市民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恨”的同时请积极举报拨打968123市长专线,有望获得最低50元、最高30万元的举报奖励。

  参照涉案货值给奖励

  昨日,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自今年2月份起,厦门将依托968123市长专线等开展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并对满足条件的十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举报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

  根据新政,市民可通过市委、市政府网上信访和968123市长专线电话等,举报食品安全案件,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转监管部门调查处理,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

  对于奖励标准,新政明确规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属于一级、二级、三级的,分别按案件货值的4%、2%、1%给予奖励),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货币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50-500元奖励。

  但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当增加奖励金额,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

  当然,获得奖励的举报需符合发生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等条件;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违法或犯罪的,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举报者担心的被报复问题,新政明确,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公开举报人姓名、住所、电话、工作单位或其他身份资料,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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