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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 | 商品标签:欲知详情,请购买后查看

   2025-11-07 江苏省消保委3000
  最近,某会员超市因对部分商品信息打码,信息展示不全引发热议。似曾相识,苏消保想起今年八月份就因商品标签标识不清晰、不准确的话题发声,呼吁企业回应消费者呼声,重视标签标识工作,主动向新规靠拢。
 
  现在,为了验证消息是否属实,苏消保打开相关购买程序,随机点开几种商品,可见部分商品外包装上产品信息被打码,无法显示全部信息。
 
  据媒体报道,涉事门店对此回应称:商品部分信息打码属于正常操作,符合商标展示规范;商品包装上的配料表等内容,顾客在实际购买后均可查看。工作人员还表示,若消费者仅在线上浏览,官方有权选择是否打码,相关展示方式也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在苏消保的多番验证下,多家线上商超售卖的商品也存在标签打码的情形。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重视商品标签标识工作是严守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一方面,提供完整清晰的商品标签标识是商家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第四条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另一方面,提供完整清晰的商品标签标识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具象化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一般而言,消费者根据标识标签了解商品详情才会决定是否购买产品,而不是在购买之后才能获得商品的完整信息。线上消费者因无法观触到实物,更需要商家提供商品标签获取完整清晰的商品信息。而上述企业,针对线上部分商品进行打码,隐藏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更有甚者商品详情只提供名称的做法显然与相关法律规定背道而驰,降低商品信息透明度,涉嫌侵害线上消费者知情权。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
 
  企业应加强合规经营意识,重视消费者诉求。无论是出于何种经营策略调整,最终的落脚点是保障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体验,构建自身品牌信任度和黏性度。商品标签标识不应是商家应对行政监管的“无奈之举”,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赢得消费者信赖的“份内之事”。当然,消费者在消费环节中不只是信息“受众”,更是有力的“监督者”。我们希望消费者能提高维权能力,遇到标识标签不清、宣传不一致等情况时,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以理性发声推动消费环境更加透明诚信。
 
  特别提醒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将于2027年3月16日实施。该标准是在2011版标准经过十余年实践检验的基础上,为适应行业发展与监管新需求进行的优化与升级,进一步细化了食品标签展示要求。
 
  作者:糖糖(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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