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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的预警公告( 第八期 )

   2025-10-16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840
  醇基燃料不是食品,不能喝。为避免误饮醇基燃料导致中毒,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要把醇基燃料误当白酒喝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醇基燃料是一种新型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销售、标识等相关规定。相比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醇基燃料更加经济方便,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宴席和户外野炊等。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醇基燃料产品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甲醇又称木醇、木精,早在2002年就被国家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并在2011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中。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液态醇基燃料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误当成散装“白酒”。消费者从感官上难以分辨液态醇基燃料与白酒的差别。
 
  二、误饮中毒要尽快送医救治
 
  醇基燃料的毒性主要来源于甲醇。甲醇对人的神经系统和血管有严重毒害作用,特别是会对视神经造成危害,一旦误食,往往会造成急性中毒。初期中毒症状有:心跳加速、腹痛、上吐(呕)、下泻、无胃口、头痛、晕、全身无力。中毒症状严重的,会神志不清、呼吸急促至衰竭,甚至失明、代谢性酸中毒和死亡。一般来说,摄入甲醇5~15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mL可导致失明,30~70mL即有致死风险。
 
  误饮甲醇中毒后,迅速采取救治措施是挽救生命和视力的关键。甲醇中毒的早期症状与醉酒相似,周围的人误以为只是醉酒而不作处理,往往延误救治时机。消费者聚餐时饮酒,尤其是喝散装白酒又不明酒水来源的,如发现有醉酒症状,并伴随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立即饮用足量温水、促进催吐并尽快送医。
 
  三、增强辨别标志防止误食
 
  消费者要增强辨识意识,不要饮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更不能碰到有酒味的液体就当酒喝。采取有效措施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警示包装标识以防误饮,是杜绝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的重要措施。
 
  在餐饮环节,餐饮经营者要做到:
 
  一是注意存放位置。醇基燃料不能与食品或酒放在一起,尽量选择消费者不会前往或不易看到的地方存放。
 
  二是注意及时收存。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避免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
 
  三是张贴警示标语。经常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
 
  在生产环节,醇基燃料生产企业要做到:
 
  一是改变包装容器外形与标签色彩。使用常用有毒化学品包装容器的颜色,并在醇基燃料的外包装上增加醒目、清晰的警示标志,让消费者容易辨别。
 
  二是生产醇基燃料时,添加可产生醒目颜色的有色化合物,在外观上与白酒和药酒的颜色反差明显,或添加强烈苦味的化合物,饮用时难以入口,以防止误食。
 
  四、对广大市民朋友的提示
 
  (一)认清物质区别。醇基燃料(多为工业用燃料)与散装白酒外观可能相似,但前者带有刺激性气味,且常标注“燃料专用”字样,切勿混淆。
 
  (二)警惕中毒危害。误饮甲醇后可能出现头痛、恶心、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时可致失明、呼吸衰竭甚至死亡,一旦出现疑似症状,需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可能误饮甲醇。
 
  (三)谨慎选购酒类。购买白酒务必通过商超、专卖店等正规渠道,不购买、不饮用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家庭聚餐时,对酒类饮品的来源、性状仔细核对,确认安全后方可饮用。
 
  请各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让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筑牢双节期间甲醇中毒防控防线。如发现相关风险隐患,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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