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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海陵区:13类食品禁止小作坊生产

   2020-06-06 中国质量新闻网5810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根据负面清单,13个大类25个小类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将不允许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生产。
 
  前期在该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为抓好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本地传统食品特色、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状况,编制《泰州市海陵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经区政府公告正式发布。
 
  负面清单上包括13个大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酒类、食糖、蜂产品、保健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
 
  据该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长曹加全介绍,不充许小作坊生产《负面清单》里的食品,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相关食品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质量控制要求高,小作坊难以满足;二是食品风险等级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伤害较大;三是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产量能够满足老百姓日常消费。
 
  自公告之日起,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从事乳制品、饮料、罐头等13个大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发现小作坊违规生产《负面清单》内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将责令其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依法取缔。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小作坊摸底排查工作,完善小作坊监管台账,动态掌握小作坊基本情况,强化小作坊综合治理和规范提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产品抽检频次, 积极开展帮扶指导,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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