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4期)》,三家单位检出不合格餐具被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根据《南通市2018年9月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学校食堂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告》,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部分不合格餐饮具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市新桥小学校(学校食堂)的勺子(餐具,抽样日期:2018年9月12日)
上述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排查,消毒不到位导致上述餐具不符合标准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新桥小学校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崇市监当处字〔2018〕11-28号)并责令改正。
二、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食堂的汤碗、饭碗(餐具,抽样日期:2018年9月13日)
上述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排查,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上述餐具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开市监案简字〔2018〕7-013号)并责令改正。
三、南通市新桥中学食堂的不锈钢碗(餐具,抽样日期:2018年9月12日)
上述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排查,消毒不到位导致上述餐具不符合标准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新桥中学食堂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崇市监当处字〔2018〕11-29号)并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