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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药监局专项抽检保健食品2批次不合格

   2018-12-12 中国质量新闻网11780
核心提示:  12月10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经营环节的4大类保健食品
   12月10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经营环节的4大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抽检,具体包括减肥类、辅助降血脂类、增强免疫力类及其他功能类保健食品共17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本期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减肥类保健食品1批次、辅助降血脂类保健食品2批次、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10批次、其他功能类保健食品4批次。经检验,所抽检的17批次保健食品中有15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2批次:中山市三乡镇顺雅儿童用品店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元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复宝牌乳清蛋白浓缩粉,天冬氨酸、苏氨酸、谷氨酸、蛋氨酸、脯氨酸、丙氨酸、缬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和赖氨酸的含量与产品标签不相符;中山市横栏镇源鸿药房销售的标示为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片,砷(以As计)检出值为0.49mg/kg,超出标准规定≤0.3mg/kg的要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抽检不合格企业中山市三乡镇顺雅儿童用品店和中山市横栏镇源鸿药房进行了立案查处。消费者长期低剂量摄入砷达一定程度,会导致慢性砷中毒,可能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皮肤色素异常,多发性末梢神经炎,支气管、肺部疾患以及末梢血管循环障碍等。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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