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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管局: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4-17 中国质量新闻网18530
核心提示:  4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
  4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8年3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160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3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160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样品覆盖我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其中思明区41批次,湖里区24批次,集美区23批次,海沧区30批次,同安区26批次,翔安区1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畜禽肉及副产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79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产品30批次,水果13批次,鲜蛋4批次,豆类3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4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湖里区陈宝周蔬菜摊销售的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56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2、厦门市湖里区魏洪德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3、厦门市海沧区佳鲜生便利店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厦门金红日商贸有限公司禾祥西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厦门市集美区永惠鑫副食品店销售的农家土鸡,氯霉素检出值为3.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湖里区、海沧区、思明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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