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镇原县食药监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精密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有力保障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是积极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9月15日至9月20日,针对节日期间月饼等节令性消费食品,重点对城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原辅料进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等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利用镇原县食药监局微信公众平台、移动短信薪酬通、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购买食品时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食品销售场所,避免购买腐败变质、无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鼓励消费者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积极拨打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有效杜绝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应急值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24小时值班制度,周密安排值班计划,公布值班电话,确保岗不离人、联系畅通。同时还重点加强了景区食品安全值班保障工作,国庆、中秋节是一年一度的旅游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期,镇原县食药监局为了做好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助推镇原县北石窟驿景区健康蓬勃发展,有力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10月1日至10月8日,按照网格化监管方式,由镇原县食药监局、镇原县食检中心、太平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组成执法保障组,每天安排5人赴北石窟驿景区值班保障,不断加强应急保障,落实监管责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截止目前,监督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800余家,食品快检246批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3500余份,查处了月饼等不合格食品200余公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64家,全部整改到位。查办案件3起,收缴罚没款12000元,有效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了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双节”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