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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7-03-05 国家食药监总局5170
核心提示: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16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
      近期,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16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2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54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28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咸阳家友缘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 24日 生产的家友缘牌 170克 /袋酱香猪耳, 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3.79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 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8月10日 生产的天香坊牌 50克 /袋天香坊月饼(广式)椰蓉皇, 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2000cfu/g,标准值≤1500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 兴平市兴源纯净水厂 2016 年8月1日 生产的 18.9L /桶其他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9cfu/250ml、2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7年 5月 15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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