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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食药监部门专项抽检水发食品甲醛含量 一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6-10-13 大同日报5490
核心提示: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水发食品甲醛含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样检查,监测结果显示城区平城集贸市场银河鱼店销售的鱿鱼甲醛含量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发食品甲醛含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样检查,监测结果显示城区平城集贸市场银河鱼店销售的鱿鱼甲醛含量超标。
 
    据了解,甲醛是一种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甲醛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是有刺激气味的无色液体。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黏膜和呼吸道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致敏、致突变、致癌风险。本次共对市红旗集贸市场金宝水产店,南郊区红旗集贸市场志刚水产店、渔满仓水产店、庞志水产店,南郊区新发市场杨杨水产、小杨水产,城区梁素娟水产店,城区迎泽市场拥军水产品摊点,城区平城集贸市场鱼满仓海鲜和银河鱼店销售的鱿鱼、海参、毛肚、百叶4种水发食品甲醛含量是否超标进行监测,共抽检了20批次样品,除了城区平城集贸市场银河鱼店销售的鱿鱼甲醛含量超标外,其他19批次样品合格。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起案件正在进行处办,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置,并追根溯源。消费者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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