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了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3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疆承担)信息。
本期公布的信息显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6月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19大类285批次食品和16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酒类监督抽检25家企业的31批次产品,4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蒸馏酒(白酒、其他蒸馏酒)、发酵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和配制酒。抽检依据GB15037—2006《葡萄酒》、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4927—2008《啤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酒类中酒精度等理化指标、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铅等重金属等23个指标,共抽检酒类样品31批次。其中:抽检果酒4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50%,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酒精度和日落黄。抽检配制酒5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40%,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酒精度。
不合格产品信息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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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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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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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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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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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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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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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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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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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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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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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兴业枸杞销售有限公司 | 精河托里乡枸杞市场B排2号 | 精河县兴业枸杞销售有限公司 | 精河托里乡枸杞市场B排2号 |
枸杞保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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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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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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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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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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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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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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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九师161团天麓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 | 农九师161团天麓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 |
天山马鹿茸血酒(配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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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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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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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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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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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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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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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车县龟兹酒业有限责任公自 |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疆南路东侧规划二路北防护林北侧 | 库车县龟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疆南路东侧规划二路北防护林北侧 |
龟兹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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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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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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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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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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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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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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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慕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喀什疏附县下肖古孜路3号 | 喀什慕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喀什疏附县下肖古孜路3号 |
慕峰沙棘酒(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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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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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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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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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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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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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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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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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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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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