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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康牧业“猪场资产”调查 个别租恁猪场成自有资产

   2013-09-16 新京报1390
核心提示:深交所对大康牧业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原因是2012年全年净利润预告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2010年11月上市至今,大康牧业的各种问题不断暴露,被监管部门批评已不是第一次。
 

  猫公场最大的猪场鸿飞达,已租给大康牧业。大康牧业披露称,猫公场10万头规模养殖小区已建成。鸿飞达年出栏不到2万头,大康牧业自有的猫公场种猪场规模更小。

  桐木溪猪场。大康牧业招股书中称其是公司收购的资产,但猪场“业主”称大康只是租赁。

  被大康牧业收购后,又返租给原养殖户的伍少华猪场。

  9月9日,深交所对大康牧业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原因是2012年全年净利润预告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2010年11月上市至今,大康牧业的各种问题不断暴露,被监管部门批评已不是第一次。

  新京报记者在大康牧业所在地湖南怀化调查发现,在已被发现的种种问题之外,大康牧业还涉嫌上市前资产收购造假,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与信息披露不一致等。

  大康牧业2013年半年报显示,募投项目“30万头养猪生态小区”已在2012年10月完成。但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这些项目实际并未达到预计的规模,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也承认,“育肥的栏舍还差一点”,完全达产要到2014年底。

  募投项目没完成,募投资金却已使用了97%。陈黎明称,募投资金不足的部分,会用超募资金等进行补充。

  个别“租赁资产”被当成自有资产

  大康牧业之所以能实现上市,一系列收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上市前的几年中,大康牧业收购了怀化周边的多个养猪场。

  大康牧业是一家以养猪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10年11月登陆深交所中小板。

  在上市前的几年中,大康牧业收购了怀化周边的多个养猪场,使得公司的固定资产迅速增加。

  9月初,新京报记者走访了怀化市郊,以及周边多个县的养猪场,“大康”的标志几乎随处可见。不过,一些养殖户告诉记者,尽管挂着“大康”的招牌,猪场却并不一定是大康的资产,猪场中的猪也未必是大康的。

  桐木溪猪场即是一例。大康牧业的招股书中称,桐木溪猪场位于怀化市溆浦县桐木溪乡板栗坪村,是大康牧业于2009年12月16日收购而来。

  9月4日,新京报记者到访桐木溪乡板栗坪村,村民们说,该村只有一个猪场,记者很快找到了这里。

  猪场大门上,挂着“大康牧业溆浦桐木溪绿色生态养殖基地”的招牌,但该养殖场老板罗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大康已经不在这里养猪了,虽然挂着“大康牧业”的牌子,但现在“跟大康已经没有关系了,牌子随时可以取掉”。

  罗先生称,这是自己的猪场,并没有被大康收购,大康只是曾经租用过2年,并且只签了1年的租约。现在合同到期,大康没有续租。

  大康牧业招股书中称,桐木溪猪场的资产转让价格为416.43万元,2010年1-6月商品猪销量为3969头。罗先生表示,招股书中说的位于板栗坪村的桐木溪猪场就是他这里,“但绝对是租,大康哪里肯买!”

  9月11日,针对罗先生说法,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个猪场“绝对是公司买的”,不存在产权不清晰的问题。

  但记者追问收购细节时,并要求查看收购协议时,陈黎明拒绝提供协议。他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说法,称该猪场购买前对方(罗先生)曾承诺能办到土地产权证,但后来一直办不下来,“我作为企业我不能上当,如果办不下来,我还要那个,那是对股民最大的不负责任”。

  陈黎明称,如果罗先生能把土地产权证办下来,可以继续出资购买。

  9月14日,本报截稿前,陈黎明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已经找到了桐木溪猪场的收购协议。

  记者要求陈黎明传真协议。陈黎明拒绝,称“这个不能传真,如果要看,可以等到中秋节后我拿来北京。”

  新京报记者调查中,罗先生还表示,自己的猪场6栋猪舍总共能容纳1200头猪,按1年出栏2次计算,也就只有2000多头的规模,至于大康招股书中提到的半年接近4000头的商品猪销量,他表示不可理解。

  桐木溪猪场的权属似乎不是秘密,此前新京报记者在桐木溪乡调查时,该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一名贺姓工作人员称,该猪场是大康租赁的,并非购买。

  一位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的律师表示,如果招股书披露猪场是收购,而实为租赁,则大康牧业涉嫌上市造假。

  “30万头”项目没有30万头

  大康牧业曾披露,募投项目“30万头规模生态养猪小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3个项目中的2个均未达到预期规模。

  “30万头规模生态养猪小区”的规划,最早出现在大康牧业的招股书中。招股书称,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21891万元,其中,13781万元将用于“30万头规模生态养猪小区建设项目”,此项目的建成,新增公司出栏育肥猪30万头/年。当时的规划中,“30万头”项目被分解在8个地点实施。

  2011年1月,公司宣布变更募投项目的地点和实施主体,8个项目被重新整合为3个“10万头”的建设项目。

  其中,全资子公司新康牧业负责“1万头种猪、10万头商品猪”的建设规模,地点为中方县牌楼镇冯家湾村;大康牧业负责“8000头种猪、10万头商品猪”的建设规模,地点变更至溆浦县桐木溪乡猫公场;全资子公司永昌畜牧负责“2000头种猪、10万头商品猪”的建设规模,地点为常德市。

  如今,距离项目变更已过去2年半的时间,大康牧业在2013年半年报中披露,30万头规模生态养猪小区项目早在2012年10月30日就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9月初,新京报记者以收购猪场的名义前往中方县牌楼镇冯家湾村,新康牧业的一位员工表示,该养猪场年出栏量没有10万头。新康牧业负责育种的尹师傅也在电话中表示,现在的牌楼镇养殖场的年出栏量“肯定没有10万头”。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溆浦县桐木溪乡猫公场。

  按照大康牧业披露的信息,这里应该已经建成了10万头的养殖基地。新京报记者以收购猪场的名义前往询问时,周围3个不同的猪场老板反馈了同样的信息——猫公场至今没有10万头规模的养猪场。

  这3位老板都表示,猫公场一带最大的养猪场名为鸿飞达,目前已出租给大康牧业,但每年出栏不到2万头,大康牧业收购的猫公场种猪场(原溆浦县种猪场)在规模上不及鸿飞达。两个猪场的产能相加,大康在猫公场一年的出栏量最多也不会超过4万头。

  溆浦县政府网站有一则《2012年溆浦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养殖场(户)公示》,全县129个养殖场获得财政补贴,其中3个名称中含有“大康”二字,生猪存栏量分别为776头、445头、504头,合计为1725头。当地一位养殖户表示,以大康的实力和建设标准,如果有10万头的规模,获得财政补贴的应该不会只有1725头。

  根据溆浦县的奖励办法,获得财政补贴的门槛是常年存栏300头,猪舍面积500平方米。公示中,全县129个养殖场的生猪存栏总量为54995头。这意味着,即便将全县所有符合补贴标准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合计,生猪存栏量都不足10万头。

  该文件的发布期是2012年12月31日,而大康牧业曾表示,其募投项目2012年10月就已完成。

  募投资金几乎花光

  募投项目未完成,募投资金却已使用了97%。一位律师表示,像这种情况,相关会计师和券商可能存在失职。

  就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解释称,新康牧业的10万头项目,是以新康牧业为核心,还应包括怀化周边,以及靖州县、芷江县、洪江县等地的一些项目,目前种群已经全部到位,这个10万头达到产能要到2014年底;猫公场的10万头是以猫公场种猪场、鸿飞达猪场为核心,还包括了溆浦县的一些养殖专业村,2013年底可以达到10万头。

  事实上,2011年大康牧业的公告已就募投项目的内容、地点做出了明确的说明:新康牧业的10万头项目位于中方县牌楼镇,公告中称,由于牌楼镇冯家湾村“山体环绕,呈局部封闭状态,水源充足,是难得的生猪养殖场地”,“因此将养猪小区项目部分任务移至这里实施”,该公告并未提及靖州县、芷江县、洪江县等地;而大康牧业自主实施的10万头项目更是明确注明是位于“溆浦县猫公场”,至于陈黎明提到的养殖专业村,则是大康牧业利用超募资金开展的项目。

  他表示,对于畜牧行业来说,30万头的概念有几个含义,首先种群数量是否达到30万头,第二可用于30万头的硬件投入,包括栏舍等是否达到,第三环评、供排水等设施是否达到。目前,公司包括小猪在内的种群数量,已经达到30万头,但用于育肥的栏舍建设还差一点,估计要到2014年中旬完成,整个募投项目的完成要到2014年底。

  那么,为何公司称募投项目早在2012年10月就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此外,如果要到2014年底才能完成,为何募投资金已经使用了97%?

  陈黎明说,“所谓完成是包括外面的一系列补充”,从全公司来看,是已经达到30万头了。他还表示,募投资金不足的部分,会用超募资金等进行一些补充。

  一位长期从事IPO方面的律师告诉新京报,企业上市之前,绝大多数的募投项目都会经过可行性研究,从而确定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建设期限等等。像大康牧业这种几乎花光了募投资金,募投项目却未能完成的,上市公司应如实公告,并说明原因。

  此外,对于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的券商都需要进行审核把关,像大康牧业这种情况,相关会计师和券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职。

  收购后再“返租”未曾披露

  大康牧业的收购多采用“返租”的模式,即收购完成之后,返租给了原来的养殖户,大康牧业只是每年收一点租金而已。

  上市之后,大康牧业的收购步伐进一步加快,2011年,大康牧业一气收购了14家大大小小的养猪场,以及一家规模化的种猪场。这些收购是否为大康带来了效益仍是疑问。

  2012年,大康牧业出现1800多万元的亏损,公司年报中称,近两年公司进行了较大规模扩张,在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产能达到预期效益。

  大康牧业选择收购的大多是相对成熟的养殖场,为何收购之后却难以释放产能?

  怀化市溆浦县的多位养殖户说,2011年,大康牧业收购了溆浦县及周边一共14家猪场,但收购完成之后,又返租给了原来的养殖户。返租之后,养猪场里的猪也不一定卖给大康,大康牧业只是每年收一点租金而已。

  “这不奇怪,大康是上市公司,如果不扩大规模,增加知名度,谁去买它的股票呢?”采访中,桐木溪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大康买来之后再返租的模式,在溆浦并不少见,有些猪场并不大,但大康购买的价格还比较高。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位于桐木溪乡猫公场的伍少华猪场就是这样的情况。虽然猪场门口挂着一块“大康牧业”的牌子,但猪场仅有的一位工人并没有穿大康牧业的制服。

  这位工人告诉记者,自己并非大康的员工,而是由原来的老板伍少华给他发工资。该猪场共有2栋猪舍,其中一栋闲置,另一栋养了300头猪。

  附近的一位猪场老板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紧邻伍少华猪场,还有一些小猪场也是同样的合作模式。大康购买了场地,但还是原来的养殖户在里面养猪,年租金在收购价格的1%左右。生猪育肥了之后,也并不一定卖给大康。

  不仅这些小猪场,大康斥资约1200万元收购的一家规模养殖小区,也存在着返租给养殖户的情况。

  2010年12月,大康牧业与16名村民签订《转让协议书》,以1200万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位于怀化市郊的鸭嘴岩养殖小区。这一收购曾因未提交董事会审议,未履行相应信披义务,而让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批评。

  9月3日,该养殖小区一位刘姓养殖户告诉新京报记者,尽管这里已经被大康牧业收购,但部分区域仍是原来的养殖户在养猪,他就是这样,每年交给大康牧业1万元左右的租金,猪是自己的,育肥之后也不一定卖给大康。

  事实上,大康牧业相关公告中对上述收购的表述,基本是为了增加公司的产能。但实际上,将猪场返租的做法,对增加产能并无益处,这一运作模式,在相关公告中也未曾披露。

  采访中,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证实,在2011年收购的14家猪场中,目前大概有一半左右的猪场仍返租给了原来的养猪户,2010年底收购的位于鸭毛垅的养殖小区,也有一部分区域出租给养殖户。

  对于这样做的原因,陈黎明解释,主要是因为不少原来养殖户都有一些种猪在那里,必须让种群完成2年到4年的生产周期,完成这一轮周期之后,再把猪场交给公司,这是一种“人性化操作”。

  “其实大康看中的是养猪场下面的土地。”溆浦县一位朱姓猪场老板表示,大康之所以会买这么多猪场,自己又不用,更多是希望通过收购猪场,逐渐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寄希望于土地的升值。

  公司治理不规范屡遭批评

  上市以来,大康牧业因为信披等不规范受到处罚,董事长解释称,这是因为大康牧业总部位于怀化,相关金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大康牧业于2010年11月上市,仅仅过了半年,就曾因为一系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不规范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中就包括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审议程序不到位、变更投向披露不充分、募集资金台账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这似乎为本次调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埋下了伏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公告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

  大康牧业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以2176.6万元收购新康牧业,同时增资2823.4万元;对子公司永昌畜牧增资 3500万元;建设溆浦猫公场养殖场,投入5281万元。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等情况,大康牧业公司并未进行披露。

  公司曾解释称,之所以没有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是因为公司已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深圳交易所进行了报备处理,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并保持与证监局和深圳交易所专管员的充分沟通。

  在信披之外,大康牧业对于募集资金没有设立台账,也曾遭受批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但当监管部门前往检查时,发现公司没有就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设置台账。

  不仅如此,大康牧业在一些收购、投资事项中,收购资产未经评估、也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0年12月,大康牧业与16名村民签订《猪场转让协议书》收购鸭毛垅养猪场的资产,价值合计1207.59万元。该项交易未经评估,也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对此,公司解释,由于当时猪场收购较为困难,市场上准备收购猪场的企业较多,公司考虑到尽早完成此项收购,因此与全体董事电话沟通后,就与16名农户签署了《收购协议》,由于涉及单个养殖户的收购金额不大,故没有提交董事会审议和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正是基于以上这些问题,深交所曾于2011年7月6日对大康牧业公司下发《监管函》。湖南省证监局也曾于当年7月7日签发《关于对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涉及问题包括“三会”运作欠规范、部分会计处理方式不正确、2010年年报、2011年一季报信息披露存在瑕疵等7个方面。

  9月9日,深交所又对大康牧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深交所公告显示,通报批评的原因,是大康牧业2012年全年净利润预告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根据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去年8月发布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而大康牧业在2013年2月25日才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将2012年度净利润预告由盈利修正为亏损1500万元至2000万元,公告时间比要求晚了26天。

  陈黎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大康牧业总部位于怀化,相关金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这是导致公司一系列运作不规范的重要原因。(□新京报记者 郑道森 湖南怀化、北京报道 摄影/新京报记者 郑道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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