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违法案件,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海市海城区糖友之家食品店(个人独资)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海市海城区糖友之家食品店(个人独资)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糖友之家食品店”销售“老北京风味炸酱”等普通食品时,页面标注“糖尿人零食”“糖尿人早餐”“适合糖尿病人使用”等广告内容,但无法提供科学依据证明或佐证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26年6月,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案情,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网络食品销售中发布虚假广告的典型案例。部分经营者以缺乏科学依据的暗示性广告语吸引糖尿病患者等消费群体,实现对该消费群体的误导。本案的查办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为净化网络食品销售环境、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执法支撑。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海市诚可嘉商贸有限公司网上刊载的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海市诚可嘉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1688网店“北海市诚可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新良原味面包粉1KG高面粉烘焙原料小麦粉披萨粉中式糕点材料”时,网页刊载的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网上刊载的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的违法行为,2026年6月,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网络食品销售中线上信息公示与标签标识不一致的典型案件,网页刊载信息与实物标签不一致,直接削弱了消费者对食品来源、成分等关键信息的知情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明确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确保线上刊载信息与实物标签一致的要求,对规范网络食品信息公示具有警示作用,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