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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6-07-31 12:43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380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现遴选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1.衡东县某夜宵店使用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
 
  2026年6月,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夜宵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和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罚没6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发现,衡东县某夜宵店使用的“干黄辣椒”,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有网络经营行为,采购的食品原材料不符合安全标准且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衡南县某猪肉粉铺使用霉变干红辣椒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2026年6月,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猪肉粉铺使用霉变干红辣椒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霉变干红辣椒、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对外卖平台线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实地检查发现,衡南县三塘镇某猪肉粉铺在淘宝闪购、美团外卖平台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货架上食品原料干红辣椒霉变,厨房操作间不锈钢容器内熬制好的粉汤内有霉变的干红辣椒,存在使用霉变干红辣椒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衡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3.衡山县某食品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6年5月,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食品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及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中发现,该店存有多种食品或调料包等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且已用于制作网络外卖餐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4.石鼓区某披萨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6月,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鼓区某披萨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石鼓区某披萨店食品操作间冷冻柜内发现 1 瓶已开封的食品原料,检查时已超出保质期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5.珠晖区某餐饮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5月,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珠晖区某餐饮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存放1瓶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案发时已过期153天;同时发现,当事人有网络经营行为,采购食品时未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6.石鼓区某盖码饭店食品安全操作不规范案
 
  2026年5月,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鼓区某盖码饭店食品安全操作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某盖码饭店店员进行餐饮服务操作时未佩戴口罩、垃圾桶未加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11.1.2条的要求。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供稿:执法稽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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