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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第五期】

2026-07-31 12:40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140河西区市场监管局
  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餐饮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查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2026年3月,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操作区域内存放的用于食品加工制作的食品原料(超软吐司片、优质鸡块)已超过保质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处天津市河西区某餐饮店涉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2026年3月,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操作区内存放的用于食品加工制作的食品原料(外婆菜拌饭、半只窑鸡)已超过保质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处天津市河西区某餐饮店涉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6年3月,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存在现场环境脏乱、加工人员健康证过期、冰箱内发现两袋过期蒸饭汤料、未履行进货查验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第(十三)项之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下一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切实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线上线下消费环境。
 
  供稿:食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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