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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政合规指导活动

2026-06-16 16:48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420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和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6月12日下午,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政合规指导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文龙出席活动并讲话。
 
  本次活动通报了全市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逐条解读了2026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24号令),明确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法定义务及法律责任。重点围绕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等角度,靶向开展合规指导,全方位压实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
 
  活动还通报了
 
  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投诉举报
 
  网络监测数据分析情况
 
  并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
 
  提出整改要求与合理建议
 
  徐文龙对下一步专项行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
 
  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自查,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等管理制度。
 
  二要规范商家行为,确保信息真实
 
  杜绝虚假宣传,严禁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能,严禁虚假标注、虚构评价、伪造资质等违法行为。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实现精准打击
 
  持续依托“盐之有证”开展全天候动态监测,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坚持严查重处、公开曝光、全链条追溯。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推进联合执法
 
  深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者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从严查处,形成强力震慑。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我局依托“盐之有证”智慧监管系统
 
  对全市212家企业
 
  177个直播账号
 
  105家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网络交易行为实施全天候动态监测
 
  截至目前已监测网络食品店铺891家次
 
  相关商品信息2597个次
 
  发现违法信息10条
 
  依法完成处置10条
 
  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件
 
  发布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1期
 
  下一步
 
  市局将以宣贯总局124号令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及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开展科普宣传,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科、网监科、消保科主要负责人,特食科全体人员,亭湖、盐都、经开区、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部分网络食品销售平台、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企业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活动。
 
  拟 稿:市局特殊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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