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现面向广大消费者、外卖骑手、餐饮从业人员等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聚焦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平台提供者管理缺失、责任“悬空”、未按规定核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未按要求公示主体信息等行为,未管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及配送环节卫生等问题。
2.“幽灵外卖”与资质造假问题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公示虚假经营资质,实际经营地址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伪造、出租、出借、涂改、倒卖、转让证照,以及“一证多址(套证)”等行为。
3.加工制作环境与过程不达标问题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实体门店)加工制作环境脏乱差,存在交叉污染;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经营假劣和病死毒死肉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未按食品安全要求储存、加工食品。
4.平台信息公示不规范问题
网店名称与实体门店招牌不一致,未在平台展示实体经营门面照片;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未按规定在店铺页面及列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此项规定于2026年6月1日实施)
5.配送行为不规范问题
未采用“食安封签”等措施对餐饮食品进行封口,防止配送过程受到污染;配送人员培训不到位、个人卫生差;配送容器未保持清洁;配送有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按规定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等问题。
6.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备案)证过期、超范围经营;伪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食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误导消费的“生鲜灯”;使用加工野生动物、长江禁捕区域非法渔获物等;未履行制止餐饮浪费措施等。
7.部门职责缺位问题
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人员存在失职失责、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2315;
2.邮箱举报:1395758630@qq.com;
3.现场举报:前往广安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举报资料;
4.信函举报:广安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208号),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具体,尽可能提供具体的时间、地点、被举报主体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以便核查。
2.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虚假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线索征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您的线索将助力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