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质标院参与制定的《食品追溯体系评价通则》(GB/T 46453—2025)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这一国家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食品安全追溯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省质标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食品追溯体系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供应链效率的关键手段。近年来,我国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的追溯体系在覆盖范围、信息精度、系统兼容性、运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评价依据。此次发布的《食品追溯体系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是为了应对这一问题,首次为食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组织机构,构建了一套科学、系统、通用的追溯体系评价框架,并明确了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内容,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评估自身追溯体系的有效性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活动确立了技术规范。
该标准也是省质标院主持的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食品追溯体系建立效果评价研究》的重要研究成果,为后续项目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