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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海蜇》(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15-12-04 17:54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4990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辽卫通[2015]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海蜇》(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通告发布30日内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海蜇》(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传真:024-23392357,电子信箱:lnwjwspc@163.com。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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