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华仁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灵膏(其他方便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华仁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灵膏(其他方便食品)(抽样单编号为GBJ25000000806031492ZX),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9日,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玉灵膏(其他方便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安徽伽盛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公司开业庆典教师节生日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伽盛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公司开业庆典教师节生日蛋糕(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341840290ZX),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公司开业庆典教师节生日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三、谯城区丁样子干货行生产、经营的白胡椒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谯城区丁样子干货行生产、经营的白胡椒粉(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3143111ZX),加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白胡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