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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气温飙升,网购熟食小心“舌尖上的陷阱”!

   2026-08-18 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2410
  时逢夏季,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繁殖,熟制食品极易腐败变质。为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群众消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现就网上销售熟制食品及消费安全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致消费者
 
  广大消费者要谨慎选购无正规资质的“手工制作”“家庭自制”食品,超低价包邮的卤味大礼包、散装糕点,产地直发且走普通常温快递的散装熟肉等高风险食品。
 
  应通过合法渠道选购熟制食品。线上购买熟制食品时,应选择已取得有效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单位,仔细核对产品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有当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主动索取消费票据并留存消费凭证。
 
  网上购买有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储存要求的熟制食品,应选择取得有效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认准全程冷链发货,切勿选用常温快递。收货时务必查验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情况;开箱后确认冰袋是否完全化冻、箱内有无凉意;开封后检查食品有无异味、霉变、发酸等异常。如发现问题,请第一时间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并当场予以拒收。
 
  食品签收后应按储存温度要求妥善存放,切勿轻信“现做食品常温久放”的宣传,即使冷藏存放也建议24小时内食用完毕。
 
  二、致餐饮服务提供者
 
  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制的熟制食品,不得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以快递邮寄等形式异地销售,亦不得向食品经营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销售。
 
  依据相关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售熟制食品的许可条件和加工制作要求与食品生产者加工“热加工熟食制品”的许可条件和生产要求存在显著区别。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果通过网络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及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管控、存放时间难以满足食品安全管控要求,极易引发微生物污染、食品变质等食品安全隐患,应予以禁止。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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